如果遇到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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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github一篇文章,引用到此处,感激作者:极客学伟

希望

你们的职业生涯永远不会遇到裁员,希望你们所在的部门善待员工,也希望你们的公司遵纪守法。但是,如果你们不幸遇上这种事,我也希望你们知道该如何对应。

劳动法

这是劳动法的网址:https://www.gov.cn/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我觉得这是每位劳动者都需要了解的法律。

当企业想裁员可能会无所不用其极,很多人会受不了公司的PUA或各种威逼利诱接受了0赔偿或者N或者N+1的条件离开,在协议解除的离职合同上签了字,当你签了字,法律也不会保护你。

当然,如果自己能接受,也未尝不可。

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只要你没有犯特别大的错,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是2N。一般来说,拿到2N需要走法律途径。而且年终奖,如果走法律途径,大概率也能争取得到。

所以你自己计算下省心拿走 N+1 离开 和 走法律途径拿 2N+年终 两者数额的差距,就能知道自己该采取哪种应对措施。所有低于 N+1 方案都是耍流氓。

什么是“犯特别大的错”

看劳动法的第39条和第40条。其中容易中圈套的在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有些公司会因为员工没按时提交周报说员工“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那就去找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哪一条规定了。以此类推。
“不胜任工作“,找公司的规章制度,什么标准是不胜任,而不是你的领导说你不胜任。即便真的不胜任了,需要给你培训,再次指定合理标准进行考核。即便二次考核也不幸没达到标准,也是N+1走人。
如果想走法律途径维权
下面是我之前在一些律师群里收集到的应对方法,分享给你们。

注意:文档内容已拷贝放到本文的最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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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告知被裁员

你在这家公司的生涯已经结束了,不要在抱有任何幻想。专心准备后续的路,记得挺起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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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给离职证明

把这段话发给你们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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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的证据及取证方式

诉求包括: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经济赔偿金(2N):二选一;
2、要求支付年终奖;
3、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包括法定年假+公司福利年假);
4、要求支付加班费。
5、要求支付未归属股票。

针对上述诉求,需要准备的证据为:
1、公司发起PIP或任何有针对性的工作安排的邮件以及个人针对性的回复邮件以及对各种通知提出异议的邮件;以及个人工作都已完成的交付成果/领导对自己工作满意的评价(如有)。
2、加班申请审批邮件及公司内部系统显示的加班时间及时长界面(如有);或加班打车记录及报销申请或票据等;
3、公司内部系统发布的年终奖政策(如有)或往年已给自己发年终奖记录;个人系统中最近2年的工资单、年假、加班等界面。
4、公司内部系统公布的限制性股票各种相关政策+个人过往已经发放及还未发放的全部信息界面,证明个人应发股票多少,已发多少、未发多少以及发放日期是什么时候。与公司领导或HR确认过限制线股票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的证据。
5、其他个人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文件等信息(如其他部门同事已经发年终奖的实际情况、公司发放的年终奖通知等;内部即时沟通软件中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也保留下来)。
6、公司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等制度(取证到制度上传及修改时间)。
7、公司系统个人全部工资单。

◆取证方式为:以上全部是公司内部系统信息,故采取截图及录屏/拍摄方式固定证据。
具体为:1、截图;2、手机拍摄视频—-注意:任何证据都需要在开庭时出示原始载体,故用于录屏或拍摄的电脑/手机必须要能自己掌握着,开庭时需要带到庭上核验;另外,拍摄到原始载体中的视频不要剪切出来,只能复制出来,一旦剪切出来就不是原始载体文件了,会被不认可。3、如果愿意花钱,可以用【权利卫士】取证APP进行取证或者去公证处做公证,有了公证就无须出示原始载体了。

以上每个证据最好都单独取证,不要放在一个视频中,尤其对于同一个证据,若感觉其中有部分内容是对自己不利的(如有),不要把这部分也拍摄固定到同一个视频或页面中,避免到时不好分开。可以一段一段进行分别固定。

剩余的就是纸质证据,如录取通知书和劳动合同,这个直接提供纸质版即可,无需取证。录音也是,录好存在手机里或录音设备里备查就行,无需采取额外措施固定。

◆其他注意的问题:公司在此期间给予的一切不实或不合理通知都不要沉默,要及时予以反驳并留证(面谈的也要随时注意录音,面谈说到对自己不实的或不利的话不要承认,及时反驳)。如果诉求是要求继续履行,则在公司发了单方解除通知后,不要做工作交接;不要到下家签劳动合同,不要交纳社保。

另外,如果要离职证明,公司要求先办理交接,记得最好纸面交接,看清楚交接表中内容,不要有任何“双方无任何争议”“所有款项已结清”这样的话语;而且不要电子签、不要人脸识别、不要点开发的链接,否则可能有隐藏文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签署。

如果确实要办工作交接,在收到电子交接时,要全过程录像说明:本人点击这个链接和任何操作均仅限于依据公司要求办理离职证明,没有同意任何其他事情,若有隐藏文件说本人同意不存在任何纠纷、全部款项均已结清、放弃一切权利等事项,均属于百度故意通过技术手段用隐藏文件做伪证,本人均不予认可并会立即报警处理。并将该段话发给HR邮箱或微信或短信。保留好证据。

对于公司劝退不成【若以绩效不合格为由】启动PIP的,可以根据个人情况从如下几方面回复(以下回复仅为参考,各人可根据各自情况围绕下述回复自行修改合适自己的回复内容):

◆对于被发PIP,一般这样回复:
首先,我不认可公司对我的绩效评价结果,请公司出具依法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考核明细以及认为本人哪项绩效考核内容不合格的详细对应说明和考核过程客观公平而非领导主观一言堂决定的材料并发给本人确认,供本人核验。
其次,在本人不认可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前提下,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发起所谓的绩效改进计划,本人有权拒绝;另,本人从未看到过公司有关于在何种情形下可以启动PIP的制度规定,请公司提供启动PIP的制度规定,供本人核实。
再次,为了避免公司说本人不工作或消极怠工,本人在提出质疑的同时,本人会继续按照原状及原工作职责履行劳动合同,即便本人做了绩效改进计划中的部分工作,也不意味着本人认可绩效改进计划,做多做少由本人自己决定。
同时,在目前这个大裁员背景之下,人人皆知所谓绩效改进计划仅仅是公司违法逼迫员工走人的一个手段,接受与拒绝就是“两杯毒药选一杯”的后果—–如果本人接受了,公司会说本人已经默认绩效考核不合格,所以才会接受绩效“改进/完善”;而若本人不接受,则公司会以“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本人劳动合同。因此,本人坚决不予认可;
最后,在目前几个大厂合伙抱团违法裁员的背景下,我们被各种找茬就是公司已经定下了裁员计划而执行的一个不可逆的既定结果,故,要裁员可以,但请按照法律规定给足我经济赔偿金、年终奖、未休年假和加班费、股票(如有)等款项,请别再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本人将保留全部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新套路即发起PIP后或不发起PIP直接又安排其他不合理的工作或仍然冠以PIP的名义要求每天发日报为后续“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工作”做铺垫,可以这样回复:目前,在公司大裁员的背景下,公司采取的套路要么是寻找员工考勤异常而冠以旷工的由头、要么就是说员工绩效不合格需要改进而发起没有依据及不合理的绩效改进计划,要么就是对还在试用期内的员工一律不分情况直接考评不合格而辞退、要么就胜任工作需要调岗或培训…现在又出现这种安排不合理的或与往常正常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或大量完不成的工作或仍然冠以“pip”的名义要求执行没有任何依据的毒药式的【在目前这个大裁员背景之下,人人皆知所谓绩效改进计划仅仅是公司违法逼迫员工走人的一个手段,接受与拒绝就是“两杯毒药选一杯”的后果—–如果本人接受了,公司会说本人已经默认绩效考核不合格,所以才会接受绩效“改进/完善”;而若本人不接受,则公司会以“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本人劳动合同】所谓“绩效改善计划”并要求发日报为后续“消极怠工”或“不服从管理”或“不胜任工作”做铺垫的情形。对于该行为,本人申明如下:在公司已经多次对本人劝退不成的情况下,忽然要求本人天天发日报,本人会按照要求去做,但本人仅仅会做公司另行安排的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合理工作,若发现公司安排的工作不是本职范围内的或仍然冠以没有启动依据的PIP名义的,本人有权拒绝;若超出正常工作量(与之前本人每日平均工作量以及同岗位其他未被公司找茬的员工工作量进行比对或工作本身需要花费的时间进行确定)导致本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不成的,本人在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多少是多少,完不成的,本人不承担任何所谓消极怠工或不胜任工作的责任;若公司把本人晾一边不安排任何工作,那本人也不承担任何所谓消极怠工的责任。另外,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不成,为证明本人未消极怠工,本人会考虑申请加班,公司若不批,则届时完不成工作的责任本人也不承担。请公司知悉。另外,目前几个大厂抱团违法裁员几万人的情况已经社会皆知,闹得沸沸扬扬,在此背景下,公司不想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各种逼迫员工走人的套路层出不穷,明显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本人和其他几千员工都将把每一个环节进行证据固定,到时即便打官司,我就不信仲裁庭或法庭会对公司该种严重违法的情形视而不见,公司若不近人情,那就一直打下去,一裁两审后还有再审、申诉以及检察院抗诉,无论闹多大搞多久,公司不怕我们也绝对不怕,是非曲直,相信法律最终会还我们一个公道。最后,本人再次强调一遍:本人仍然想知道本人绩效到底怎么被不合格的,且本人从未看到过任何制度文件中关于启动pip情形的规定,本人并不知晓启动pip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本人再次请公司提供关于本人绩效考核过程的相关过程材料,即请公司提供:依法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考核明细以及认为本人哪项绩效考核内容不合格的详细对应说明和考核过程客观公平而非领导主观一言堂决定的材料,以及再次请公司提供启动pip的制度依据,以供本人核验。在公司未提供前述依据之前,本人仍然坚持拒绝所谓的PIP,请公司另行安排其他与之前一样的正常工作给本人,本人会按要求按成该类正常工作,若公司不安排,导致本人“无工作可汇报”,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人会每日把该回复发送一遍作为日报,直到公司给予本人合法依据及理由为止。

另外,若判断安排的工作不是本职范围内的,要及时指出来;若是本职范围内的,但安排的量很大,明显在正常合理上班时间完不成,那就回复一个大概完成的合理期限,且上班时间正常做,做不完的话,随时申请加班:一方面证明自己没有消极怠工,一直在积极工作;另一方面,若公司批准加班,则证明你没有消极懈怠工作;若公司批准,那也能拿加班费。如果要求发日报,就按要求发即可。—-记得随时用权利卫士固定证据。

◆发了PIP后,公司对上述回复不予直接回应仍然继续发时,可以这样回复:首先,我之前已经明确不认同公司对我的绩效考核不合格,而PIP是指绩效“改进/完善”计划,也即只有在双方确认本人绩效已经不合格的前提下才有所谓绩效“改进/完善”存在的基础,因此本人再次郑重申明,本人没有接受所谓PIP的基础和义务,凡是以本人绩效不合格而发起的任何所谓绩效“改进/完善/提升”计划,本人均不接受,否则就中了你们的“计”—-到时仲裁时,你们就会说本人已经按照所谓的绩效改进计划执行了,所以本人“默认”了绩效不合格。其次,在公司目前既定的大裁员计划下,本人知道无论本人以及包含本人在内的几千员工是否接受所谓的PIP,公司最终都会找各种“茬”逼迫我们接受不合法不合理的赔偿或强行裁掉,但本人坚决维护本人合法权益,决不妥协;另外,如果本人接受了所谓的PIP,那你们后续就会使出“改进计划完成的不行,故而要么成了不胜任工作、要么成了消极怠工”这样的对付其他同事的套路来对付本人:也即包括本人在内的几千员工目前无能怎样做都会被你们找到由头逼走或强行解雇—-本人将保留全部证据,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本人一直以来都按原状按时完成本人原本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没有任何单方改变原状或违纪行为;你们现在可以肆意妄为,但法律是正义的,等几千不屈服不法行为的员工全部仲裁、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申诉、检察监督都堆积起来时,你们会看到正义和法律的力量。最后,本人再次强调一遍:本人仍然想知道本人绩效到底怎么被不合格的,且本人从未看到过任何制度文件中关于启动pip情形的规定,本人并不知晓启动pip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本人再次请公司提供关于本人绩效考核过程的相关过程材料,即请公司提供:依法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考核明细以及认为本人哪项绩效考核内容不合格的详细对应说明和考核过程客观公平而非领导主观一言堂决定的材料,以及再次请公司提供启动pip的制度依据,以供本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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